刘振民
中国气候变化事务特使、前联合国前副秘书长、外交部副部长
刘振民,中国气候变化事务特使。
曾任联合国副秘书长、中国外交部副部长;中华人民共和国常驻联合国日内瓦办事处和瑞士其他国际组织代表团大使兼常驻代表(2011-2013年),在双边、地区和全球性事务方面拥有40多年的外交工作经验。他深入参与气候变化谈判长达十年,其中包括《京都议定书》和《巴黎协定》。此外,他还曾广泛参与包括南极洲和海洋在内的保护地球国际活动,担任过多种职务并一直强调和提倡可持续发展。
刘振民于1982年进入中国外交部,先后担任过多种职务,包括外交部部长助理(2009-201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常驻联合国副代表和特命全权大使(2006-2009年)、外交部条约法律司司长(2003-2006年)、外交部条约法律司参赞和副司长(1996-2003年)。此外,他还曾任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常驻联合国日内瓦办事处和瑞士其他国际组织代表团(1992-1995年)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常驻联合国代表团(1984-1988年),拥有北京大学法律系硕士学位。